2.
本件拍賣之暫編213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協議分 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該建物現為閒置無人居住,但大廳有供奉神明,債務人女兒偶爾會回 來祭祀祖先。
6.
本件暫編213建號未保存登記建物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 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