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方11137

臺南市東山區東河段22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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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8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
保證金:
8.2
總坪數:
16.9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16.9 坪
總現值:
29.5 萬
拍後增值:
-1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東山區 東河段 222地號,面積 96.1 m2,持分 1/8,9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東山區 東河段 223地號,面積 174.9 m2,持分 1/4,3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相連,編號1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為空 地,編號2土地為空地,其上有數棵果樹;另據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相連並 合併使用,主要作為道路使用,編號1土地另有小部分為空地,編號2土地另有 部分空地、部分種植芒果樹,前述農作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 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應買人請自行查 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 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共有人 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 買受或承受其餘部分。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六、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係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 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1.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東山區 東河段 222地號
96.1 m2 × (1/8) × 5,300 元 - 9 萬元
= -2.6萬元
2.
臺南市 東山區 東河段 223地號
174.9 m2 × (1/4) × 5,300 元 - 32 萬元
= -8.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14
特拍 不點交
10.7 坪 / 60.7 萬
2026/4/14
特拍 點交
17.6 坪 / 4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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