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乾118788乙

台南市六甲區中社491號

1拍 點交 待拍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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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3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2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25
保證金:
5
總坪數:
33.8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33.8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33.8 坪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2)
1.
台南市六甲區中社491號,建號 320,持分 14/18,24 萬
一層:140.12合計:140.12
2.
台南市六甲區中社491號,建號 323,持分 14/18,1 萬
屋頂突出物:3.63合計:3.63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拍賣建物四週有圍牆阻隔,該建物現無人使用,內有堆置傢俱、雜物,有漏水、壁癌 之情形。另據債權人陳報,該建物內裝潢、傢俱及物品係其所有。實際現狀及使用情形,請投 標人及應買人注意查明。
2.
本件拍賣建物坐落土地係第三人所有,本件僅拍賣建物之應有部分,該建物坐落之土地不 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且建物共有人間,有無訂立分管協議不明,倘拍定後,就拍賣建物與坐落 土地間之各項法律權利義務關係(含占用權源)等,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請應買人及投標人 注意。
3.
本件拍trial。
6.
本件係拍賣建物之應有部分,建物共有人就拍賣之共有建物有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之建物座落基地係第三人所有,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 規定者,土地所有權人有優先購買權。惟優購權身分之有無以拍定時為準,且主張優購權人須 於優購期間內提出有優購權之證明文件以供審查後,始得優先承買。 六、本件拍賣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 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請投標人及應買人注意。又因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如係無權占有,日後遭拆屋還地,與本院無涉,應買人投標前請審慎評估。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房 屋 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 訟確定日為止。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 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 事 故等情形),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請審慎投標。
鄰近待拍
2026/4/22
1拍 不點交
4.7 坪 / 6 萬
2026/4/15
1拍 不點交
633.5 坪 / 3,2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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