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南澳鄉蘇花 路二段427巷9號建物之後半部坐落其上,另有兩間廢棄之鐵皮屋及一間倒塌之 房屋,另有種植龍眼樹及蕨類,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於拍定後不 點交。
5.
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 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
6.
本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 者,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者,有優先承買 權。
7.
本標之土地位於都市計劃區域內,編定為住宅區,惟是否得興建房屋或有 無經套繪管制不明,仍應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