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恭39174

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段44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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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7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1
保證金:
8.3
總坪數:
14.2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14.2 坪
總現值:
23.5 萬
拍後增值:
-1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大湖鄉 大寮段 448地號,面積 141.2 m2,持分 1/3,41.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5/20,總底價 51.3萬,保證金 10.3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115年1月27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 查封之448地號土地上有一建物坐落(門牌:苗栗縣大湖鄉竹高屋94-2號),債 務人稱建物及土地均為其與兄弟姊妹共有,現由債務人居住使用。惟實際情 形,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 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2.
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拍賣之土地:
6.
如有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人承 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該土地 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7.
係拍賣應有部分,土 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8.
前開優先承買權人之優先購買次序如下:
9.
租地建屋之建物所有權 人。
10.
土地共有人。如其中之優先購買權人到場應買,則同順序及後順序之優 先購買權人無優先購買權。
11.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 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大湖鄉 大寮段 448地號
141.2 m2 × (1/3) × 5,000 元 - 41.1 萬元
= -1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3
特拍 不點交
629.7 坪 / 46.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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