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其上有門牌號碼富里鄉明里村明里88號房屋(鐵皮平房, 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上開建物占用土地使用權源不明,並未一併查封拍賣,買受人應自理 其權利義務之法律關係。另依卷內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資料觀之,上開土地邊緣一小部分為 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6.
本件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7.
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均塗銷。 六、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明里88號房屋),若係符合租地建屋之法律規定,並能提 出證明者,就本件土地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