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恭75707一

高雄市內門區將軍段110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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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3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3
保證金:
36.6
總坪數:
317.1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317.1 坪
總現值:
27.3 萬
拍後增值:
-15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內門區 將軍段 1105地號,面積 6,288.7 m2,持分 1/6,183 萬
法院筆錄 (7)
2.
本件土地於民國114年10月23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坐落高 雄市136鄉道上之內南073路燈對面,其上為芒果樹、香蕉樹及雜草、雜樹,另 債權人代理人稱由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作物不在拍賣範圍。查封時,客觀上債務 人未占有特定部分使用,拍定後不點交。非土地共有人拍定者,土地共有人有 優先承買權,如由土地共有人拍定者,其他共有人即不得再行使優先承買權。 但共有人與非共有人共同投標而得標者,即與非共有人拍定無異,他共有人仍 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 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 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 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內門區 將軍段 1105地號
6,288.7 m2 × (1/6) × 260 元 - 183 萬元
= -15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13
1拍 不點交
148.9 坪 / 3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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