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春67539

彰化縣鹿港鎮永泰路85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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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468
保證金:
93.6
總坪數:
46
坪單價:
10.2萬/坪
持分地坪:
17.2 坪
公告建坪:
46 坪
總現值:
94.1 萬
拍後增值:
-330 萬
主建坪:
41.8 坪
附建坪:
4.2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鹿港鎮 永福段 525-6地號,面積 114 m2,持分 1/2,424 萬
建物 (2)
1.
彰化縣鹿港鎮永泰路85號,建號 94,持分 1/2,28 萬
地面層:43.15二樓層:59.12騎樓:14.68合計:116.95 (鋼筋混凝土造)
2.
彰化縣鹿港鎮永泰路85號,建號 1277,持分 1/2,16 萬
地面層:45.68二樓層:48.4三樓層:65.57合計:159.65 陽台10.79平方公尺,雨遮17.03平方公尺
拍賣紀錄 (1)
1拍,2026/5/19,總底價 585萬,保證金 117萬,坪單價 12.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稱:建物有增建。建物內部牆壁有壁癌,油漆剝落,一樓天花板有滲水及嚴 重漏水等情形。
2.
卷內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等事項 (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 無上情,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 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3.
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4.
編號2建物係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 登記;又當事人與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如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 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六、本件拍賣土地依都市計畫法編訂為住宅區,惟日後有變更之可能,請投標人查明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鹿港鎮 永福段 525-6地號
114 m2 × (1/2) × 16,500 元 - 424 萬元
= -330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0
2拍 部分點交
57.4 坪 / 1,088 萬
2026/6/11
2拍 部分點交
68.6 坪 / 804.4 萬
2026/6/9
3拍 部分點交
110.5 坪 / 1,728 萬
2026/6/18
7拍 不點交
138.9 坪 / 1,302.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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