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戊46571甲

新竹縣橫山鄉下大窩段7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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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2.8
保證金:
66.6
總坪數:
647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647 坪
總現值:
89.8 萬
拍後增值:
-2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橫山鄉 下大窩段 71地號,面積 2,139 m2,持分 1/1,332.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5/21,總底價 416萬,保證金 83.2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4.12.19現場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71號土地上有產業道路、雜林及 農作、鐵製棚架。實際範圍須以實測為準。上開農作及棚架等非屬本件拍賣範 圍且佔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與佔有人協商解決佔有使用之法 律關係,本院不代為處理。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使用現況,本處不負責鑑界或複 丈,亦不代為處理通行權限、占有使用關係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 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5.
若符合土地法第107條之規定者,承租人對於拍賣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惟有無優先承買權倘有爭執,非本處形式審查所能認定者,應以將來確認優先 承買權之實體訴訟之認定為準。 六、本件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 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 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6.
分甲、乙二標,分別標價,依序分別拍賣,如任一標別拍得價金已足清償 執行費用、增值稅、房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其他標別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 本院亦得撤銷。如有二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清償執行費用、增值稅、房 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價格相同時,則保留前順序之 標別。
7.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8.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
9.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橫山鄉 下大窩段 71地號
2,139 m2 × (1/1) × 420 元 - 332.8 萬元
= -24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8
1拍 不點交
27.4 坪 / 135.2 萬
2026/7/2
2拍 不點交
2,114.2 坪 / 819.2 萬
2026/6/25
特拍 不點交
600.3 坪 / 5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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