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戊46571甲

新竹縣橫山鄉下大窩段7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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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1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6
保證金:
83.2
總坪數:
647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647 坪
總現值:
89.8 萬
拍後增值:
-32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橫山鄉 下大窩段 71地號,面積 2,139 m2,持分 1/1,41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9)
2.
114.12.19現場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71號土地上有產業道路、雜林及 農作、鐵製棚架。實際範圍須以實測為準。上開農作及棚架等非屬本件拍賣範 圍且佔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與佔有人協商解決佔有使用之法 律關係,本院不代為處理。拍定後不點交。
3.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使用現況,本處不負責鑑界或複 丈,亦不代為處理通行權限、占有使用關係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 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8.
若符合土地法第107條之規定者,承租人對於拍賣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惟有無優先承買權倘有爭執,非本處形式審查所能認定者,應以將來確認優先 承買權之實體訴訟之認定為準。 六、本件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 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 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9.
分甲、乙二標,分別標價,依序分別拍賣,如任一標別拍得價金已足清償 執行費用、增值稅、房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其他標別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 本院亦得撤銷。如有二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清償執行費用、增值稅、房 地稅及執行債權者,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價格相同時,則保留前順序之 標別。
10.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1.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
12.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橫山鄉 下大窩段 71地號
2,139 m2 × (1/1) × 420 元 - 416 萬元
= -32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21
1拍 不點交
2,114.2 坪 / 1,024 萬
2026/5/14
3拍 不點交
600.3 坪 / 73 萬
2026/4/23
特拍 不點交
381.2 坪 / 253.4 萬
2026/4/23
特拍 不點交
140.5 坪 / 79.5 萬
2026/4/23
特拍 不點交
108.7 坪 / 91.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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