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法院 114子31060甲

宜蘭縣南澳鄉南澳二段20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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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9 ~ 2026/10/0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2.6
總坪數:
84.8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84.8 坪
總現值:
15.4 萬
拍後增值:
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宜蘭縣 南澳鄉 南澳二段 201地號,面積 1,682.1 m2,持分 1/6,12.8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5/19,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6/6/9,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6/6/30,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則應分別標價,總價 並應達到底價,以出價最先者得標。
2.
本件無抵押權登記。
3.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01地號土地人車無法到達,據航 照圖顯示上為雜樹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情形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 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 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 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5.
本標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 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 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 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
6.
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本標之201地號土地位於南澳南強都市計劃區域內,編定為住宅區,惟是否 得興建房屋或有無經套繪管制不明,仍應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 查明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宜蘭縣 南澳鄉 南澳二段 201地號
1,682.1 m2 × (1/6) × 550 元 - 12.8 萬元
= 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6
3拍 不點交
10.1 坪 / 23.1 萬
2026/8/4
特拍 不點交
82 坪 / 10.3 萬
2026/8/4
特拍 不點交
510.5 坪 / 62 萬
2026/8/4
特拍 不點交
14 坪 / 2.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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