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界,363地號土地上為雜草、雜木、電線桿 等,另鄰地建物有無占用須鑑界;債權人稱土地現無人使用、無出租等語。本 件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3.
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略為長方形,地勢平坦。
5.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6.
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 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執行法院亦不得點交,請應買人於應買 前自行查明注意。 六、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之強制執行事件,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 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