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之831地號土地為道路,上有鐵皮,該鐵皮與民治五街128之
3.
之7號相連接,下方可通行。前開鐵皮不在拍賣範圍,未一併估價拍賣,拍定後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綠地,屬公共設施保留地,用地取得方式都市計畫書未明文規定。
6.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建物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