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晴55917甲

桃園市復興區佳蘭段273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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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0
保證金:
24
總坪數:
678.6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678.6 坪
總現值:
47.1 萬
拍後增值:
-7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復興區 佳蘭段 273地號,面積 2,243.4 m2,持分 1/1,12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6/10,總底價 150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標的土地於114年6月20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其為雜林地。
2.
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拍定人須具原住民身分,故應買人於投標時應提出身分證明文件,並與投標 書一併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請 應買人注意。
3.
本件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依土地法第17條規定,不得移轉予外 國人。六、本件拍賣土地之現況僅依地政機關指界之大致範圍為記載,實際範圍及使 用情形,仍以地政機關鑑界之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又土地如經地政 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 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 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為 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4.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 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 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5.
刊登於新聞紙或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 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復興區 佳蘭段 273地號
2,243.4 m2 × (1/1) × 210 元 - 120 萬元
= -7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4
1拍 不點交
157.9 坪 / 51.5 萬
2026/7/14
1拍 不點交
82.5 坪 / 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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