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建物(土地)據債務人陳稱:係由其自用、未出租,又據分局查報係由債務人自 住,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
6.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拍賣之917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 發條例之適用。 六、本件拍賣之917地號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現耕地所 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
8.
本件標的為農舍,應買人應符合無自用農舍條件。投標人需於投標時檢具
9.
稅捐稽徵單位 開具投標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
10.
投標人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之所有房屋使用執照影本
13.
758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且於拍定後 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 擔保請求權。
14.
本件917地號土地上另有飼料桶,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