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庚9859

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一段383號

2拍 點交 得標 398.5萬
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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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4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383.4
保證金:
76.7
總坪數:
118.1
坪單價:
3.2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118.1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93.3 坪
附建坪:
24.8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2)
1.
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一段383號,建號 467,持分 1/1,279.8 萬
一層:43.37二層:53.76三層:49.27騎樓:10.05電梯樓梯間:6.55合計:163.0 陽台11.81 (住商用、3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一段383號,建號 746,持分 1/1,103.6 萬
第一層:52.69第二層:47.23第三層:4.62第四層:40.77合計:145.31 採光罩(鋼架):15.41,遮雨棚(鋼架鐵皮頂):51.89,陽台(RC):3.02合計:70.32 (RC、鋼架鐵皮、磚造,住宅用)
拍賣紀錄 (1)
1拍,2026/6/3,總底價 479.1萬,保證金 95.9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之
2.
746建號建物坐落於1193地號土地上,屋內牆壁有多處裂痕、部分天花板剝 落、採光罩破損,屋況尚可。據第三人廖O琪稱:一樓至廁所前及騎樓均經債務人出租予第三人 陳O鉉經營滷味攤,又因滷味攤營業時間較晚,經債務人同意我們使用一樓前側房間及二樓房間 (前段部分),租約期限到115年11月,債務人很少回來。另債權人稱:除租賃契約所載部分外, 均為債務人占有使用。經查,債務人與第三人陳O鉉間租賃契約,書面記載租賃範圍為一樓店面 至廚房,每月租金為新臺幣16,000元,書面記載租賃期間自113年11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 止,第三人廖O琪主張租賃期間延長至115年11月,是本件拍賣建物於拍定後,除承租及借用範 圍即騎樓、一樓至廚房及二樓前段房間等範圍不予點交外,其餘部分因由債務人占有使用,得 點交之。
3.
本件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 創、漏水或火災受損等情事。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瑕 疵擔保請求權,故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 定。
4.
746建號建物係增建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且部分占用鄰地(地政稱僅為空中占有),買受人 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六、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基地所有權人就房屋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 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5.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鄰近待拍
2026/7/23
1拍 點交
89.5 坪 / 585.6 萬
2026/7/2
2拍 不點交
17.6 坪 / 340.3 萬
2026/7/23
特拍 點交
89.5 坪 / 15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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