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4忠88713二

臺中市東勢區新成段45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61.9萬
  • 141 點閱
  • 0 列管
  • 2026/9/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15 週四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1.9萬
保證金:
48.6萬
總坪數:
26.1坪
坪單價:
6.2萬/坪
持分地坪:
26.1 坪
總現值:
130.7 萬
拍後增值:
-31.2 萬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中市 東勢區 新成段 454地號,面積 289.6 m2,持分 1/4,148 萬
2.
臺中市 東勢區 新成段 466地號,面積 769.7 m2,持分 1/56,13.9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6/6/18,總底價 316萬,保證金 94.8萬,坪單價 12.1萬/坪,流標
2拍,2026/7/16,總底價 252.8萬,保證金 75.9萬,坪單價 9.7萬/坪,流標
3拍,2026/8/27,總底價 202.3萬,保證金 60.7萬,坪單價 7.8萬/坪,流標
應買,2026/8/27~2026/11/26,總底價 202.3萬,保證金 60.7萬,坪單價 7.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為雜樹林,編號2土地部分為既成巷道, 部分搭建簡易鐵皮屋頂(無牆面)供停放車輛、堆置雜物,部分為雜樹林。應買 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六、編號
2.
2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須將本標別中其所共有之全部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一部聲明 優先承買。經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後,拍定人就其餘標的須全部買受,不得拒 絕。惟地上物所有權人如主張有優先承買權,應速檢具相關文件向本股陳報, 並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向民事法庭提起訴訟確認,並向本股陳報,逾期即依 拍定人聲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3.
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 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 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土地增值 (2)
1.
臺中市 東勢區 新成段 454地號
289.6 m2 × (1/4) × 16,400 元 - 148 萬元
= -29.3萬元
2.
臺中市 東勢區 新成段 466地號
769.7 m2 × (1/56) × 8,700 元 - 13.9 萬元
= -1.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7
2拍 不點交
10.7 坪 / 50.4 萬
2026/10/1
3拍 不點交
302.8 坪 / 48.7 萬
2026/10/23
特拍 部分點交
50.5 坪 / 220.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中市東勢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