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266建號建物之使用現況不明,833地號土地為建物之坐落基地,835地號土地現為慶成六巷 巷道、部分土地有266建號建物坐落其上。
7.
266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應買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 險。且有部分建物占用鄰地即同區段
8.
855地號土地22.78平方公尺,使用權源不明, 應買人應自行瞭解,如屬無權占用,亦有被訴請拆除之危險。 六、
9.
835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之乙種建築用地。
10.
835地號土地、266建號建物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833地號土地上有266建號,拍定後 均不點交。建物及土地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依本拍賣條 件,就其所共有之各筆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 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
12.
土地法第104條之規定,亦有優先承買權,且 其優先承買權優於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