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清28201

新北市金山區中興段22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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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1 ~ 2026/11/1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4.3
保證金:
10.9
總坪數:
24
坪單價:
2.3萬/坪
持分地坪:
24 坪
總現值:
44.4 萬
拍後增值:
-9.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金山區 中興段 225地號,面積 72.6 m2,持分 1/2,24.6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2.
新北市 金山區 中興段 226地號,面積 86 m2,持分 1/2,29.7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6/10,總底價 75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2拍,2026/7/8,總底價 63.8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3拍,2026/8/5,總底價 54.3萬,保證金 10.9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民國114年9月22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新北市 金山區中興段
2.
226地號土地有門牌新北市金山區磺港路196之3號(下稱196 之3號)之磚造一層平房坐落其上」,然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淡水分處之115年 5月7日新北稅淡二字第1155548425函稱:「有關於函查196之3號稅籍資料一 案,經查無該房屋稅稅籍資料」,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 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114年9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市場及學校之接近性:鄰近金山國小、 金山高中等;大眾運輸條件:該區域有大眾運輸系統,交通條件稍差;都市計 劃案名:變更金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都市計畫圖重製)(第一階段 案);土地使用分區:第一種住宅區等語」。
4.
上開第一點地上物非在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該占用 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應買,請投標人應買。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543,000元。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 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 承買。
9.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 人,或主張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租用基地建築房屋之承租人,應檢附相關證 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其優先承買權之順位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但主張優先 承買權之建物所有權人就其餘部分標的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 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六、本件土地如經拍定,尚須相當時日調查有無上開第四項、第五項之優先承 買權人,請應買人注意。
10.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並應於拍定、承受或應買後,提出同意負擔上開稅 捐之切結書,如未提出,本院得撤銷拍定、承受或應買;另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 止。
11.
本件無抵押權設定登記。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金山區 中興段 225地號
72.6 m2 × (1/2) × 5,600 元 - 24.6 萬元
= -4.3萬元
2.
新北市 金山區 中興段 226地號
86 m2 × (1/2) × 5,600 元 - 29.7 萬元
= -5.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26
1拍 不點交
7.9 坪 / 92.7 萬
2026/8/19
2拍 不點交
152.4 坪 / 3,208.8 萬
2026/9/8
3拍 不點交
10.1 坪 / 80.4 萬
2026/8/18
3拍 不點交
5.4 坪 / 16.9 萬
2026/9/9
3拍 不點交
4,798.6 坪 / 2,080.5 萬
2026/9/1
特拍 不點交
24 坪 / 35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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