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壬71128四

屏東縣高樹鄉源興段489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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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2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11.2
保證金:
42.3
總坪數:
619.1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619.1 坪
總現值:
139.2 萬
拍後增值:
-7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伍恕芬
伍恕芬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高樹鄉 源興段 489地號,面積 2,046.6 m2,持分 1/1,211.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6/10,總底價 330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6/7/1,總底價 264萬,保證金 52.8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拍賣土地現況為盜採砂石後之漥地,雜草叢生,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使用分區: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 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 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4.
內政部93年6月10日台內營字第0930084541號函示意旨,拍定人取得法院拍 賣前已違反區域計畫法管制使用之土地後,其使用行為仍應符合該土地編定管 制使用之規定;縣(市)政府基於維護該土地合於原法定編定管制使用之目的 或維護公共安全之需要,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或其他法規規定,得對拍定人作 成要求採取相關合法使用或不影響公共安全之必要措施(含限期變更使用、恢 復原狀)之行政處分,應買人請注意。 六、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依標別次序開標。另於 賣得價金扣除稅賦後,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不予 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高樹鄉 源興段 489地號
2,046.6 m2 × (1/1) × 680 元 - 211.2 萬元
= -7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22
3拍 不點交
595.9 坪 / 222.1 萬
2026/7/22
3拍 點交
1,635.9 坪 / 563.2 萬
2026/7/14
3拍 不點交
361.5 坪 / 53.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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