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2亥38264四

屏東縣恆春鎮鵝鑾段104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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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9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8
保證金:
4
總坪數:
2.7
坪單價:
7.3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總現值:
28.2 萬
拍後增值:
8.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國家公園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鵝鑾段 104地號,面積 805 m2,持分 8/720,19.8 萬
(國家公園區 )
拍賣紀錄 (5)
1拍,2026/6/23,總底價 38.4萬,保證金 7.7萬,坪單價 14.2萬/坪,流標
2拍,2026/7/21,總底價 30.8萬,保證金 6.2萬,坪單價 11.4萬/坪,流標
3拍,2026/8/18,總底價 24.7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9.1萬/坪,流標
應買,2026/8/25~2026/11/24,總底價 24.7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9.1萬/坪,停拍
停拍,2026/9/7,停拍
法院筆錄 (4)
1.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現為雜木林,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契 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 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須就得主張優先承買之標的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部分拍賣之標的行 使之。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 絕應買。
3.
本標別土地使用分區:墾丁國家公園區第三種一般管制區鄉村建築用地 (丙),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六、本標別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 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則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 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 屋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縱有投標,亦不予拍 定。債務人如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之順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恆春鎮 鵝鑾段 104地號
805 m2 × (8/720) × 31,500 元 - 19.8 萬元
= 8.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9
特拍 不點交
27.1 坪 / 14.1 萬
2026/9/29
特拍 不點交
59.7 坪 / 31.2 萬
2026/9/29
特拍 不點交
69.8 坪 / 36.4 萬
2026/9/29
特拍 不點交
4.4 坪 / 5.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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