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速140671

台南市善化區東勢寮48號之14

1拍 不點交 待拍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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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30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520
保證金:
104
總坪數:
29.7
坪單價:
17.5萬/坪
持分地坪:
12.9 坪
公告建坪:
29.7 坪
總現值:
82.5 萬
拍後增值:
-23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26.7 坪
附建坪:
3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善化區 東勢寮段二小段 479-33地號,面積 85 m2,持分 1/2,32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台南市善化區東勢寮48號之14,建號 194,持分 1/2,160 萬
一層:45.17二層:24.93三層:45.17四層:24.93合計:140.2 陽台19.93 (4層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2.
台南市善化區東勢寮48號之14,建號 663,持分 1/2,40 萬
一層:12.94四層:23.53合計:36.47 (4層)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12月16日現場查封時,在場人即共有人楊0文稱,拍賣房屋為其與家 屬自住,依到場地政人員表示房屋增建測量如編號2建物所示。另依臺南市政府警察善化分局11 4年10月31日函後附房屋現況調查表所載,拍賣房屋現由共有人及家人居住使用。惟實際使用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7.
編號2建物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 登記,該建物可否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 關;而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另該建物如如無權占 用鄰地或有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 六、本件土地及建物均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情形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 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欲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應依拍賣條件連同本件土地及建物一併承 買,不得選擇其中部分買受,如就優先承購權之存否有爭議,應另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如土 地共有人與房屋共有人均主張優先承買,房屋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 承買權。
8.
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 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 (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9.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工程受益費、 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法院處理。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 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3.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票匭號碼是否正確。若投標書未投 入法院指定之票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善化區 東勢寮段二小段 479-33地號
85 m2 × (1/2) × 19,400 元 - 320 萬元
= -23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7
1拍 點交
18.2 坪 / 150 萬
2026/6/30
2拍 不點交
322.8 坪 / 225 萬
2026/6/23
3拍 不點交
8.4 坪 / 3.2 萬
2026/6/30
特拍 部分點交
63.2 坪 / 95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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