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壬87543

屏東縣高樹鄉同興路11之1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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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0 ~ 2026/09/09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226.1
保證金:
45.3
總坪數:
52.3
坪單價:
4.3萬/坪
持分地坪:
51.2 坪
公告建坪:
52.3 坪
總現值:
8.3 萬
拍後增值:
-67.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主建坪:
52.3 坪
其他內容:
3層
伍恕芬
伍恕芬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高樹鄉 源泉段 437地號,面積 556 m2,持分 1/6,41.7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屏東縣 高樹鄉 源泉段 438地號,面積 152.9 m2,持分 1/2,34.4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建物 (1)
1.
屏東縣高樹鄉同興路11之1號,建號 暫135,持分 50000/100000,150 萬
1樓層:167.322樓層:89.303樓層:89.30合計:345.92 (3層樓房)
法院筆錄 (8)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建物據鄰人稱已有半年之久,無人使用,因債務人未實際占有,拍 定後不點交。建物主要坐落437地號土地,少部分使用438地號(建物一樓使用面積2.77平方公 尺、
3.
三樓各使用7.37平方公尺)。
4.
438地號上有共有人鐵皮屋1間,其餘為空地,因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 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 件。
9.
本件拍賣437地號土地及暫135建號建物應有部分,優先承買順序
10.
建物共有人
11.
土 地共有人,若主張優購須土地與建物一同合併承買。如建物共有人經通知不主張優先承買,則 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剩餘之標的,原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 絕承買。 六、本件拍賣438地號土地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剩餘之標的,原拍定人或承買人不 得拒絕承買。
12.
拍賣之建築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 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高樹鄉 源泉段 437地號
556 m2 × (1/6) × 490 元 - 41.7 萬元
= -37.2萬元
2.
屏東縣 高樹鄉 源泉段 438地號
152.9 m2 × (1/2) × 490 元 - 34.4 萬元
= -3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7
1拍 不點交
60.1 坪 / 460 萬
2026/6/23
特拍 部分點交
24.3 坪 / 76.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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