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查封物應分別trial拍賣,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3.
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蘇市段370-1地號土地為空地,另 同段370地號土地上有一門牌號碼為宜蘭縣蘇澳鎮林森路15號房屋坐落,其占有 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
4.
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 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 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5.
本標370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 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 為承買。
6.
本標之370地號編定為公園用地,370-1地號編定為道路用地(皆為公共設 施保留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收),惟是否得興建房屋或有無經套繪管制不 明,仍應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