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4中金職同330二

臺中市太平區新頭汴段121地號

其他 不點交 待拍
520
  • 12 點閱
  • 0 列管
  • 2026/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20
保證金:
156
總坪數:
34.8
坪單價:
14.9萬/坪
持分地坪:
34.8 坪
總現值:
81.8 萬
拍後增值:
-43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中市 太平區 新頭汴段 121地號,面積 201.3 m2,持分 1/2,46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中市 太平區 新頭汴段 124地號,面積 58.3 m2,持分 1/4,6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5)
2.
如備註欄所示
6.
依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121地號土地上坐落47建號建物,建物係共有人黃OO所有並使用,124地號土地係47建號建物前之空地。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占有使用狀況及有無分管均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六、本件土地上有他人建物,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就拍賣之土地亦有優先承買權,其次序先於土地共有人。
8.
124地號土地之土地使用分區,皆屬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9.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臺中市 太平區 新頭汴段 121地號
201.3 m2 × (1/2) × 7,100 元 - 460 萬元
= -388.6萬元
2.
臺中市 太平區 新頭汴段 124地號
58.3 m2 × (1/4) × 7,100 元 - 60 萬元
= -4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6
1拍 不點交
473.2 坪 / 1,42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中市太平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