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法院 115禮1704

花蓮縣玉里鎮麻汝段158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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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 ~ 2027/01/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6萬
保證金:
14萬
總坪數:
55.2坪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55.2 坪
總現值:
28.2 萬
拍後增值:
-37.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花蓮縣 玉里鎮 麻汝段 1588地號,面積 54.6 m2,持分 1/4,6 萬
2.
花蓮縣 玉里鎮 麻汝段 1589地號,面積 675.6 m2,持分 1/4,60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6/7/22,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2拍,2026/8/26,總底價 81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3拍,2026/9/30,總底價 66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原座落
3.
1589地號土地上之72建號(門牌號碼:萬麗 26之8號)建物已滅失,但未辦理滅失登記,1589地號土地上有一煙寮(無門牌),占用使用權 源不明,且未一併查封,非本次拍賣標的範圍,請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4.
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均塗銷。
5.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六、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得主張優 先購買權,其優先權次序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者,應提出相關 證明文件供本院審核。經合法主張優先購買權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拍賣標的。
6.
倘就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買權之存否發生爭議並提起訴訟者,須俟判決確定後,始依訴 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2)
1.
花蓮縣 玉里鎮 麻汝段 1588地號
54.6 m2 × (1/4) × 2,100 元 - 6 萬元
= -3.1萬元
2.
花蓮縣 玉里鎮 麻汝段 1589地號
675.6 m2 × (1/4) × 1,500 元 - 60 萬元
= -3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8
2拍 不點交
1,570 坪 / 388 萬
2026/11/24
特拍 不點交
1,482.6 坪 / 1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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