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5助英457二

高雄市桃源區桃源段2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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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9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3.2
總坪數:
345.3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345.3 坪
總現值:
10.8 萬
拍後增值:
-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桃源區 桃源段 27地號,面積 7,990 m2,持分 1/7,1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7/22,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標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3月26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7地號土 地上為雜樹林,一部分土地已崩塌;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標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2.
本標標的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 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 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 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身分如係屬於第34條規定之私法 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 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 責。
3.
27地號土地係坐落於高雄市桃源區之土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18條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除政府指定之特定用途 外,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承買人承買上揭土地應提出原住民身分 之證明。
4.
本標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本件拍賣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開標者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 權、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後順序之標別縱有投標,亦不予拍 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桃源區 桃源段 27地號
7,990 m2 × (1/7) × 95 元 - 16 萬元
= -5.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9
2拍 不點交
3,499.3 坪 / 1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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