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助誠880

新北市貢寮區遠望坑段遠望坑小段37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2.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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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9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7萬
保證金:
6.6萬
總坪數:
265.5坪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265.5 坪
總現值:
34.2 萬
拍後增值:
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保護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貢寮區 遠望坑段遠望坑小段 374地號,面積 0 m2,持分 119/10000,4.4 萬
(一般保護區 )
2.
新北市 貢寮區 遠望坑段遠望坑小段 374-1地號,面積 73,759 m2,持分 119/10000,28.3 萬
(公園用地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8/4,總底價 45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6/9/1,總底價 38.3萬,保證金 7.7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民國114年10月20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3.
374之1地號土地係 位於門牌貢寮區遠望坑街7號建物南方約760公尺至1500公尺處之土地,使用現 況為雜木林,無路可達。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界址及占用情形應 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一般保 護區」及「公園用地」,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另本件拍賣之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 圍內,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 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
5.
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 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 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6.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貢寮區 遠望坑段遠望坑小段 374地號
0 m2 × (119/10000) × 390 元 - 4.4 萬元
= -4.4萬元
2.
新北市 貢寮區 遠望坑段遠望坑小段 374-1地號
73,759 m2 × (119/10000) × 390 元 - 28.3 萬元
= 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8
1拍 不點交
351.9 坪 / 319 萬
2026/10/13
1拍 不點交
302.5 坪 / 40 萬
2026/9/29
2拍 不點交
303.8 坪 / 38.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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