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合84825

台南市歸仁區南保里民權六街79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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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8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732.8
保證金:
146.6
總坪數:
35.9
坪單價:
20.4萬/坪
持分地坪:
11.9 坪
公告建坪:
35.9 坪
總現值:
121.2 萬
拍後增值:
-3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32.7 坪
附建坪:
3.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歸仁區 中山段 134地號,面積 118.1 m2,持分 1/3,457.2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台南市歸仁區南保里民權六街79號,建號 642,持分 1/3,185.4 萬
一層:40.90二層:40.90三層:40.90合計:122.7 屋頂突出物:16.35平方公尺 (3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2.
台南市歸仁區南保里民權六街79號,建號 812,持分 1/3,90.2 萬
一層:49.25二層:47.07三層:47.07四層:58.55合計:201.94 陽台14.58平方公尺 (4層住家用)
法院筆錄 (9)
2.
民國114年8月14日查封時大門深鎖,債務人林宗俊不在場;於114年10月8日會同地政人員現場 勘測增建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債務人之姊妹在場稱:建物現為其與債務人家人同住,無出租 出借他人使用,無火災、地震受損、無非自然死亡之情事等語。另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 使用現況為透天住宅及建築用地, 經初步勘查無特殊情事,其中
3.
三樓及頂樓部分為增 建,
4.
三樓及頂樓有壁癌情形。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建物及土地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 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8.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9.
本件係拍賣土地及建物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本次合併拍賣之全部不動產一併承買,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六、本件拍賣之812建號係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第 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如遭主管機關認 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
10.
依鑑價報告記載,尚無顯著資訊可認定拍賣之建物為海砂屋、輻射屋,或有地震受創、火 災受損及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實際現況仍請應買人自行查 證。
11.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 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 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2.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3.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歸仁區 中山段 134地號
118.1 m2 × (1/3) × 30,800 元 - 457.2 萬元
= -3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5
1拍 不點交
4.1 坪 / 71 萬
2026/7/7
2拍 不點交
66.8 坪 / 648 萬
2026/7/7
3拍 不點交
15.5 坪 / 71.7 萬
2026/7/7
3拍 不點交
0.3 坪 / 12.3 萬
2026/7/7
特拍 不點交
55.7 坪 / 605.1 萬
2026/7/7
特拍 不點交
19.4 坪 / 15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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