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坤153102

臺南市楠西區龜丹段326-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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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8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7
保證金:
31.4
總坪數:
97.9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97.9 坪
總現值:
55 萬
拍後增值:
-1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楠西區 龜丹段 326-3地號,面積 971 m2,持分 1/3,15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楠西區龜丹里龜丹3號建物坐落,部 分為空地,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7.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 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楠西區 龜丹段 326-3地號
971 m2 × (1/3) × 1,700 元 - 157 萬元
= -10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8
3拍 不點交
306.4 坪 / 5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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