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5宇17841

屏東縣萬丹鄉萬惠段619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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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70
保證金:
54
總坪數:
31.3
坪單價:
8.6萬/坪
持分地坪:
31.3 坪
總現值:
173.7 萬
拍後增值:
-96.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屏東縣 萬丹鄉 萬惠段 619地號,面積 180 m2,持分 618/15684,25 萬
2.
屏東縣 萬丹鄉 萬惠段 620地號,面積 155 m2,持分 2920/15684,90 萬
3.
屏東縣 萬丹鄉 萬惠段 622地號,面積 222 m2,持分 2920/15684,75 萬
4.
屏東縣 萬丹鄉 萬惠段 623地號,面積 140 m2,持分 2920/15684,80 萬
法院筆錄 (8)
2.
本件均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現況619地號為道路;620地號部分為道路,部分 有建物占用;
3.
623地號有建物占用,有無使用或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7.
本件619地號為道路,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依目的性限縮解釋,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
8.
本件
9.
623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 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 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六、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10.
622地號土地設有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地上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 104條等優先承買權相關規定,得主張優先承買。地上權人之優先承買權,優先 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11.
本件土地均為萬丹都市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
12.
623地號為住宅 區A、622地號為部分道路用地A;部分人行步道用地A,622地號屬於應予徵收而 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需地機關: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土地增值 (4)
1.
屏東縣 萬丹鄉 萬惠段 619地號
180 m2 × (618/15684) × 18,214 元 - 25 萬元
= -12.1萬元
2.
屏東縣 萬丹鄉 萬惠段 620地號
155 m2 × (2920/15684) × 16,700 元 - 90 萬元
= -41.8萬元
3.
屏東縣 萬丹鄉 萬惠段 622地號
222 m2 × (2920/15684) × 16,700 元 - 75 萬元
= -6萬元
4.
屏東縣 萬丹鄉 萬惠段 623地號
140 m2 × (2920/15684) × 16,700 元 - 80 萬元
= -36.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14
2拍 不點交
0.7 坪 / 12.8 萬
2026/7/14
3拍 不點交
15.2 坪 / 213.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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