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庚41909

雲林縣大埤鄉尚義村尚義74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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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8/19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平房
總底價:
3.8
保證金:
0.8
總坪數:
2.5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2.5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2.5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1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雲林縣大埤鄉尚義村尚義74號,建號 586,持分 12500/100000,3.8 萬
第一層:66.23合計:66.23 (1層樓木石磚造倉庫)
法院筆錄 (5)
2.
本件拍賣之586建號建物坐落於109地號土地上,屋況差,內外堆置大量垃圾,目前無人居住。 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建物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 創、漏水或火災受損等情事。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瑕 疵擔保請求權,故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 定。
7.
本件拍賣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買受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 危險。
8.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共同投標 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 買。 六、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基地所有權人就房屋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 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9.
無他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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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9 坪 / 3,055.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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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部分點交
61.9 坪 / 280.8 萬
2026/7/9
1拍 不點交
854.6 坪 / 3,42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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