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550-2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現為雜木林。
3.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 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7.
上開土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其承買人以具原住民 資格者為限,應買人應連同投標書併附具原住民之資格證明文件,否則投標無 效。
8.
本件標的有無經協議價購或徵收等情事不明,請由應買人自行與相關單位 洽詢。六、本件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9.
本件分標拍賣,其中任一標拍定價額足供清償債務人所負債務者,其餘標 別則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如各標均有應買,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 標別,未經到場者,由法院指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