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人39154乙

苗栗縣後龍鎮頭湖段168-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6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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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萬
保證金:
12.8萬
總坪數:
128.3坪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28.3 坪
總現值:
76.3 萬
拍後增值:
1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後龍鎮 頭湖段 168-2地號,面積 424 m2,持分 1/1,6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9/17,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6/10/15,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院於115年1月20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68-2地號上有數棟建 物佔用,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2.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3.
本件係拍賣土地上建物佔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6.
優先承買權: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 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六、分甲、乙、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 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 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7.
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後龍鎮 頭湖段 168-2地號
424 m2 × (1/1) × 1,800 元 - 64 萬元
= 1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7
1拍 不點交
7.7 坪 / 33 萬
2026/11/19
1拍 點交
48.2 坪 / 60 萬
2026/11/10
2拍 不點交
250.6 坪 / 80 萬
2026/11/19
3拍 點交
147.7 坪 / 23.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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