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5雲金職日137

雲林縣大埤鄉興安段28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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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2
保證金:
6.1
總坪數:
39.3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39.3 坪
總現值:
37.6 萬
拍後增值:
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興安段 287地號,面積 3,114.8 m2,持分 1/24,30.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7/1,總底價 37.7萬,保證金 7.6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拍賣之287地號土地部分上有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建物坐落,部分為樹林。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共同投標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4.
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就基地/基地所有權人就房屋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六、本件拍賣土地,尚無顯著資料顯示遭人堆置或掩埋廢棄物,應買人應先自行至現場勘察。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如有前開情形,買受人亦不得據此聲請撤銷拍定或請求減少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大埤鄉 興安段 287地號
3,114.8 m2 × (1/24) × 2,900 元 - 30.2 萬元
= 7.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5
3拍 不點交
10.3 坪 / 13.2 萬
2026/8/6
2拍 不點交
854.6 坪 / 2,741.6 萬
2026/8/6
6拍 不點交
54.8 坪 / 50.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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