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5雲金職日48

雲林縣虎尾鎮東屯里大屯24號

應買 部分點交 待拍
212.9
  • 6 點閱
  • 0 列管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0 ~ 2026/10/09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212.9
保證金:
42.6
總坪數:
51.3
坪單價:
4.1萬/坪
持分地坪:
42.6 坪
公告建坪:
51.3 坪
總現值:
98.6 萬
拍後增值:
-6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增建坪:
51.3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虎尾鎮 大屯段 638地號,面積 10,138.8 m2,持分 1/72,163.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雲林縣虎尾鎮東屯里大屯24號,建號 441,持分 1/1,49.3 萬
騎樓:18.37 第一層:58.36 第二層:80.91 屋頂突出物:6.89 合計:164.53 陽台5.12 (住宅加強磚造、鐵皮2層)
拍賣紀錄 (1)
3拍,2026/7/1,總底價 212.9萬,保證金 42.6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5)
1.
據地政人員指界及據鑑價報告所載,638地號土地上有數棟房屋坐落,本件執行建物(經測量暫編定為441建號)坐落其上,建物為本國式磚造、鐵皮透天2層樓房內之第1至2層,1樓廚房後鐵皮屋與左右相鄰、相通,有門可從後方出入,未與鄰房相隔,2樓有屋突,2樓前房間有神明廳。據債務人親友陳00在場稱,拍賣之不動產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之情形,現場相鄰兩建物共用同一門牌「雲林縣虎尾鎮東屯里大屯24號」,執行建物內部有漏水及掉漆情形。其餘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請自行查證。又638地號土地上尚有非債務人所有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拍賣後建物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投標人應自行處理。
2.
第一層後方鐵皮增建,不在拍賣範圍,請投標人注意。
3.
拍賣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拍定後不點交。本件若債務人親友陳述屬實而無其他不可點交之情形,建物拍定後得聲請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法院得不點交。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佰壹拾貳萬玖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5.
優先承買權:
6.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連同建物一併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通知到院抽籤。
7.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8.
他項權利:無。六、其他事項:
9.
土地使用分區:638地號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使用分區是否變更,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10.
441建號建物係未保存登記建物或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增建或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11.
拍賣標的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有無影響交易情事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
12.
依雲林縣政府函覆,本件拍賣之大屯段638地號土地經查已登記有使用執照字號:84雲營使字第216號。處分上是否受相關法規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13.
依雲林縣虎尾鎮公所函覆,經查本件拍賣之大屯段638地號土地已為
14.
(雲)營使字第215號及
15.
(雲)營使字第216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處分上是否受相關法規限制,請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虎尾鎮 大屯段 638地號
10,138.8 m2 × (1/72) × 7,000 元 - 163.6 萬元
= -6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5
特拍 不點交
22.5 坪 / 28.9 萬
2026/8/5
特拍 不點交
38.7 坪 / 49.7 萬
2026/8/12
3拍 點交
323.1 坪 / 246.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雲林縣虎尾鎮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