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5雲金職日78

雲林縣林內鄉成功段2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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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7 ~ 2026/10/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7.3
保證金:
7.5
總坪數:
36.3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36.3 坪
總現值:
55.2 萬
拍後增值:
17.9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林內鄉 成功段 23地號,面積 240 m2,持分 1/2,37.3 萬
拍賣紀錄 (1)
3拍,2026/7/8,總底價 37.3萬,保證金 7.5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執行稱,拍賣土地上有鐵皮頂平房坐落。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或地上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柒萬參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5.
第426條之
6.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執行法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林內鄉 成功段 23地號
240 m2 × (1/2) × 4,600 元 - 37.3 萬元
= 17.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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