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65地號係斗南鎮小東社區內籃球場,
2.
1071─1地號均為社區內道路。本件執行時,據地政人員稱,
3.
766地號土地現為空地,771地號為計畫道路,現為空地,
4.
1071─1地號土地現為道路,765地號土地現為小東社區籃球場,部分為空地上有雜木,上開土地相鄰使用。本件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零壹萬玖仟壹佰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6.
共有人僅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如為投標人(共同投標時,需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行使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所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優先承買權人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其餘土地不得拒絕買受,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7.
無他項權利。六、本件不動產分2標依序拍賣,未免有超額拍賣情事發生,如開標時標別1賣得之價金已足敷清償債權及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時,標別2即予停拍而不予拍定,應買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