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5彰金職平40一

彰化縣田尾鄉饒平厝段69-20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8.6
  • 2 點閱
  • 0 列管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4 ~ 2026/10/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6
保證金:
3.8
總坪數:
32.1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32.1 坪
總現值:
20.1 萬
拍後增值:
1.5 萬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田尾鄉 饒平厝段 69-203地號,面積 2,120 m2,持分 1/20,18.6 萬
拍賣紀錄 (1)
3拍,2026/7/15,總底價 18.6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9─203地號土地上種植景觀作物。債權人代理人具狀陳報土地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中,地上作物為共有人所種植,債務人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捌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本件分兩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
5.
他項權利:無。六、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公司定期通知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6.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7.
本件69─203地號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8.
如拍賣標的於拍定前另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則拍賣程序不符民法第759條規定,將依法撤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田尾鄉 饒平厝段 69-203地號
2,120 m2 × (1/20) × 1,900 元 - 18.6 萬元
= 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2
1拍 不點交
16.6 坪 / 25 萬
2026/8/12
2拍 不點交
30.8 坪 / 169.6 萬
2026/8/11
1拍 不點交
37.4 坪 / 220 萬
2026/8/11
1拍 部分點交
161.8 坪 / 210 萬
2026/7/29 ~ 2026/10/28
應買 不點交
11.2 坪 / 25.6 萬
2026/8/5
特拍 不點交
8.1 坪 / 12.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田尾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