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5苗金職方3

苗栗縣頭份市慶華段338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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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9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
保證金:
0.5
總坪數:
13.6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3.6 坪
總現值:
5.8 萬
拍後增值:
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水利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慶華段 338地號,面積 1,912.5 m2,持分 15/640,2.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水利用地)
拍賣紀錄 (2)
3拍,2026/7/15,總底價 2.6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應買,2026/7/24~2026/10/23,總底價 2.6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114年12月2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頭份市慶華段338地號土地為水池及周圍的雜草地。
2.
114年12月10日債權人具狀陳報:查封之338地號土地包含魚塘及部分雜草地,不知何人使用及有無出租出借或由第三人占用之情形。
3.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地上物等,又土地占有使用情形及有無分管約定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4.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6.
拍賣土地所有權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其與共有人均主張優先承買時,則以承租人為優先。
7.
本件拍賣土地上如有建物,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承租人得提出租約就該土地主張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與承租人均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為維護建築物之經濟價值並簡化法律關係,以承租人為優先。
8.
本件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如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法院或本公司再通知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頭份市 慶華段 338地號
1,912.5 m2 × (15/640) × 1,300 元 - 2.5 萬元
= 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3
1拍 不點交
104 坪 / 220 萬
2026/10/1
1拍 點交
759.4 坪 / 400 萬
2026/9/15 ~ 2026/12/14
應買 不點交
0.9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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