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記載:1008地號土地為茶園,不臨路。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標的現為共有人使用,無分管,僅執行債務人之土地應有部分。
2.
據鑑價報告記載:未臨路,地勢平坦,略為方形。
3.
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僅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賣之1008地號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六、本件拍賣之不動產無他項權利設定。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壹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