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5橋金職卯106

高雄市大樹區福德段15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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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31 ~ 2026/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8
保證金:
2.6
總坪數:
8.1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8.1 坪
總現值:
14.7 萬
拍後增值:
1.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福德段 153地號,面積 67 m2,持分 3335/10000,9.6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高雄市 大樹區 福德段 155地號,面積 13.1 m2,持分 3335/10000,3.2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3拍,2026/7/22,總底價 12.8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如備註。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貳萬捌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6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5.
155地號土地均為道路用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155地號土地現況均為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福德段 153地號
67 m2 × (3335/10000) × 5,500 元 - 9.6 萬元
= 2.7萬元
2.
高雄市 大樹區 福德段 155地號
13.1 m2 × (3335/10000) × 5,500 元 - 3.2 萬元
= -0.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7/31 ~ 2026/10/30
應買 點交
40.2 坪 / 32.1 萬
2026/7/31 ~ 2026/10/30
應買 不點交
40.2 坪 / 32.1 萬
2026/7/28
2拍 點交
3,521.1 坪 / 1,39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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