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195─8地號為建物門牌號碼「鳳山區東昇街60─78號」6層樓華廈之停車用地,另有部分為道路用地,惟是否有遭前開華廈部份佔用不明,需測量始得知悉。
4.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如有地上建物佔用,則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拍定後須由拍定人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係屬第二種住宅區,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本件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以上資訊僅供投標人參考,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最新狀況為何。
9.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12.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4.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