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拍賣標的其上有三合院古厝(門牌號碼為:上隆路5號之三合院)占用,另有部分為空地、檳榔樹及雜草。
4.
本件僅拍賣土地,上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須由拍定人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依土地謄本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9.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共有人注意。
10.
本件拍賣標的83地號土地依土地登記謄本之其他登記事項欄位記載為「法定空地面積:466‧48平方公尺(173建號)、466‧48平方公尺(174建號)」,有關移轉及分割之限制請參考建築法規相關規定並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11.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14.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