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618地號,是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該二筆土地是合 併拍賣之延平段252建號建築物之基地,而延平段252建號建築物則是該棟公寓的三樓部分之一 戶,又延平段252建號建築物依據查封筆錄之記載,建物現場並未懸掛門牌號碼「屏東縣潮州鎮 朝昇路206巷6之2號」,惟延平段252建號建築物之下樓層之建物有懸掛「屏東縣潮州鎮朝昇路2 06巷6之1號」、其上二層之建物有懸掛「屏東縣潮州鎮朝昇路206巷6之4號」,經確認後,延平 段252建號建築物確為該棟公寓的三樓部分之一戶。該該棟公寓均未有停車位,且無設置管委 會。
4.
延平段252建號建築物依據債務人陳宛琳陳報,現出租予第三人沈玉錦居住使用,租期自11 4年8月1日起至118年7月31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5,000元,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拍賣之252建號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 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拍定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 疵擔保請求權。
9.
本件拍賣標的有無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 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六、本件拍賣標的如日後有積欠管理費及水電費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洽詢處理欠費事宜,拍 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0.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 屏東縣潮州鎮延平段617地號為住宅區(潮州鎮都市計劃)。屏東縣潮州鎮延平段618地號為道路用地(潮州鎮都市計劃,屬公共設施保留地,相關使用限制 與開發規定請投標人與應買人自行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