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5孟31847

彰化縣埔鹽鄉新永昌段16地號

3拍 部分點交 待拍
4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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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6/10/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8萬
保證金:
8.4萬
總坪數:
21.5坪
坪單價:
1.9萬/坪
持分地坪:
21.5 坪
總現值:
49.7 萬
拍後增值:
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埔鹽鄉 新永昌段 16地號,面積 244.3 m2,持分 1/12,7.2 萬
2.
彰化縣 埔鹽鄉 新永昌段 21地號,面積 50.6 m2,持分 1/1,34.6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9/8,總底價 58萬,保證金 11.6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2拍,2026/10/13,總底價 46.4萬,保證金 9.3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21地號土地上均為空地,16地號債務人未陳報共有人間 有分管約定,故拍定後僅就21地號空地部分點交,16地號土地不點交。
3.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4.
拍賣之16地號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因16地號係 法院分割判決留作出入21地號土地,供日後建築使用,故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需就全部標的一併承買。六、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 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 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埔鹽鄉 新永昌段 16地號
244.3 m2 × (1/12) × 7,000 元 - 7.2 萬元
= 7.1萬元
2.
彰化縣 埔鹽鄉 新永昌段 21地號
50.6 m2 × (1/1) × 7,000 元 - 34.6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24
2拍 不點交
31.7 坪 / 120 萬
2026/11/18
3拍 不點交
8.1 坪 / 36.6 萬
2026/11/11
特拍 不點交
1.3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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