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儉41955

苗栗縣頭份市上興段12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298
  • 10 點閱
  • 1 列管
  • 2026/8/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17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8
保證金:
59.6
總坪數:
165.3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165.3 坪
總現值:
191.3 萬
拍後增值:
-10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頭份市 上興段 12地號,面積 1,690.6 m2,持分 1/8,11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頭份市 上興段 15地號,面積 781 m2,持分 1/8,53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3.
苗栗縣 頭份市 上興段 38地號,面積 1,901 m2,持分 1/8,13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9)
2.
本院於115年3月31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
3.
38地號現況 為草木叢生,12地號上有一棟鐵皮屋坐落,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4.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5.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6.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10.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11.
優先承買權:
12.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 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 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 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13.
本件地上建物所有權人或基地所有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 2規定,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頭份市 上興段 12地號
1,690.6 m2 × (1/8) × 3,500 元 - 115 萬元
= -41萬元
2.
苗栗縣 頭份市 上興段 15地號
781 m2 × (1/8) × 3,500 元 - 53 萬元
= -18.8萬元
3.
苗栗縣 頭份市 上興段 38地號
1,901 m2 × (1/8) × 3,500 元 - 130 萬元
= -46.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2
1拍 點交
50.4 坪 / 670 萬
2026/9/3
1拍 不點交
78.5 坪 / 130 萬
2026/8/12
特拍 不點交
3.1 坪 / 6.3 萬
2026/8/11
3拍 點交
23.6 坪 / 320 萬
2026/8/12
特拍 不點交
9.5 坪 / 8.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苗栗縣頭份市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