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良32872甲

新北市瑞芳區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215-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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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8/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9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64.6
保證金:
133
總坪數:
2,712.9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712.9 坪
總現值:
521.6 萬
拍後增值:
-1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5)
1.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215-4地號,面積 112 m2,持分 7/12,12.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2.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212-3地號,面積 14,582 m2,持分 7/12,61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212-1地號,面積 542 m2,持分 7/12,22.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4.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126-9地號,面積 80 m2,持分 7/12,9.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5.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214地號,面積 58 m2,持分 7/12,2.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8)
2.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甲、乙、丙標15筆土地共同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新臺 幣300萬元,拍定後塗銷抵押權。
3.
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則應分別標價, 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4.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2月2日履勘時,據現場債權人要求地政人員以圍籬隔 離門牌之磚造建築(該門牌據債權人稱係:阿香姨小吃店)為中心,地政人員 就下述土地指界稱:215-
5.
212-
6.
212-
7.
126-
8.
214地號土地位於以上開建 物南方60公尺處至東南方420公尺處範圍內,其上均為雜木林,且上開5筆土地 均有山間小徑通過。惟據會同指界之鑑定人表示債權人所稱小吃店,應屬車輛 可達範圍,另以國土測繪中心提供資料,勘估現場標的位置,故依鑑定報告記 載:以門牌號碼:新北市瑞芳區新路尾路2號之1建物為中心,215-4地號土地位 於該建物南南東側約270公尺、現況為雜木林;212-3地號土地位於該建物東南 側約60公尺處,面積遼闊,有登山步道,現況為雜木林;212-1地號土地位於該 建物南南東側約150公尺,臨接215-2地號西北側,現況為雜木林;126-9地號土 地位於該建物南南東側約275公尺處,臨接於215-4地號西南側,現況為雜木 林;214地號土地位於該建物南南東側約185公尺處,包覆於215-2地號土地,現 況為雜木林。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9.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仍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 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10.
標的使用分區依土地謄本所示依序為:215-
11.
126-9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 育區、丙種建築用地;212-
12.
212-
13.
214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其上均無三七五租約登記,其使用開發是否須受相關法令限制不明,拍定 後上開法律關係,需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六、本標212-
14.
212-
15.
214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 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 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16.
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 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 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 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17.
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 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承 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1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19.
依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民國114年12月5日新北新地字第1145245372號函意 旨略載:本標5筆土地,本處未曾辦理「徵收」或「協議價購」等語;依據新北 市政府工務局民國114年12月4日新北工建字第1142474084號函意旨略載:本標5 筆土地依查詢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及建照地籍套繪圖等為主,查無申請建築執照 資料等語;新北市瑞芳區公所114年12月9日新北瑞工字第1142653520號函意旨 略載:本標5筆土地,查該所檔管系統尚無領有依建築法授權本所核發之建築執 照、自用農舍、雜項工程與就地整建證明等相關資料。是本件拍賣之土地有無 法定空地利用之限制(例如已無容積可使用),應買人於投標前,請再自行查 明相關法令規定之禁止或限制,故本件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得標人不得 以該土地為法定空地、使用上受有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本件拍賣程序。
土地增值 (5)
1.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215-4地號
112 m2 × (7/12) × 1,500 元 - 12.8 萬元
= -3萬元
2.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212-3地號
14,582 m2 × (7/12) × 570 元 - 618 萬元
= -133.1萬元
3.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212-1地號
542 m2 × (7/12) × 570 元 - 22.4 萬元
= -4.3萬元
4.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126-9地號
80 m2 × (7/12) × 1,500 元 - 9.1 萬元
= -2.1萬元
5.
新北市 瑞芳區 三爪子段新路尾小段 214地號
58 m2 × (7/12) × 570 元 - 2.4 萬元
= -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9
1拍 點交
3,039.2 坪 / 782.7 萬
2026/9/9
1拍 不點交
8,191.7 坪 / 1,966.5 萬
2026/8/26
1拍 不點交
991.9 坪 / 164 萬
2026/8/26
1拍 點交
213.9 坪 / 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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