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執行標的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礁溪鄉白石腳路199號之房屋座落,該屋並掛有 『南興宮』之牌匾。另該地亦有第三人堆放資源回收物且種有雜樹,上開房屋座 落、堆放與種植權源不明。本件土地就前開房屋座落與資源回收物堆放範圍不點 交,其餘部分拍定後點交。
3.
本件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本件地上房屋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等規定有優先承買 權。
6.
本件執行標的土地,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 用上或其他限制,不得於拍定後持該等限制事由向本院聲明異議,不同意者,請勿 參與本件投標。
7.
本件投標人於投標前請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 開資訊,以資參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