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屏東縣萬巒鄉萬全段1040地號土地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該 共有土地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該筆土地有臨路,目前其 上有數棟第三人所有之建築物,其中一棟為有保存登記之萬巒鄉萬全段190建號 建築物,前揭數棟第三人所有之建築物,門牌號碼為五福路12號、14號、16 號、18號、20號,其中部分建物為廢墟無人使用。
3.
上開第三人所有之數棟建築物均不在本次拍賣範圍,請投標人及應買人注 意。
7.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 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 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 先承買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