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 分,其中485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供通行使用、部分有建物數棟占用(包含本標別拍賣之 建物),因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 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均不點交。
3.
拍賣之79-1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坐落於本件拍賣之同段485地號土地 上,現為第三人魏○慧、何○德占有使用,拍定後增建部分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 意。
5.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部分 土地為道路供通行使用;部分土地上有建物數棟占用,因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 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 賣之土地不點交。